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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面积
木工劳动实践室按照生均面积不小于1.58 m2选择教室,初中劳动实践室按照生均面积不小于1.8 m'选择教室。在木工劳动实践教室的选用上可以考虑原有教学场所的改造,如原有劳动教室、综合实践活动室的升级改造。
.2地面
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。地面应平整、易清洁、耐磨、防滑。
3.门窗
应设置前后门,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00mm,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开启的门窗不得
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。临空窗台高度不应低于900mm。
4网络
应设有2个或以上的千兆网络接口。
5综合布线
室内电源应设总控开关,设备系统、空调、照明和电源插座用电应分路设计和分别控制。室内的电力线和信号线敷设应按标准分开。
6供电
教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,安装剩余电流(漏电)保护器。供电电
源额定总容量(设备系统的用电容量)应不小于设备总功率的1.5~2倍。
7接地
教室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,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Q。
8消防
应备有效的消防(防火、防潮、防盗等)设施。
9照明
应采用冷光源,灯光色温宜采用3300K~5500K,显色指数不宜低于80.操作台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应不低于3001x,其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.7。
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,其维持平均照度应不低于5001x,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.7。
10温度
当室内安装空气调节设备时,室内温度夏季宜不高于28℃,冬季宜不低于19℃。
11湿度
室内空气的相对湿度宜在50%~70%。
12通风换气
窒内换气次数要求不低于3~4次/ h,宜采取各种强制性的通风措施.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.5%0。
13噪声
室内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GB 50118的有关规定。
14环保
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专用教室,甲醛、苯、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应符合GB18580-2001、GB 18581-2001、GB 18583-2001、GB 18584-2001标准中的限量值。